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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节(1 / 2)





  第43章 第四十三章

  路哥儿一大早闹的这一出, 可把叶君书吓到了,他怕自己一个没注意,路哥儿就又想不开,再做傻事, 便时时放在眼皮底下才能安心一点。

  此时此刻, 叶君书哪里还不知道, 路哥儿所说的噩梦,其实就是上辈子发生的事。

  如果他没有现代的记忆融合,如果路哥儿当时病情危急没有醒来,那么几乎百分百的可能, 双胞胎最终会送人。

  然后事情就如路哥儿所说的一切发展……

  叶君书肯定了一件事,在他两份记忆融合的那天, 路哥儿重生了!带着前世的记忆重活一世,回到他重病难愈的那天。

  如此一来,路哥儿表现出来的种种违和之处就能解释的通了,叶君书之前也有过疑惑, 只是一直没有去深究。

  如此不同寻常的奇事,如果不是亲身经历,即使说出去也没人信。叶君书总不能无缘无故就问路哥儿,他是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吧?

  然而他是怎么知道这种离奇古怪的事?难道他要说他也拥有两世的记忆吗?

  当然不会,多出的那份记忆, 可以说是他唯一的金手指,叶君书这辈子都会烂在肚子里,谁也不会说。

  再者, 他的记忆和路哥儿不一样,万一他误会他不是自己的亲大哥而是占了他大哥孤魂野鬼怎么办?融合了两世的记忆,叶君书早就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前世今生了。

  他也曾疑惑过,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际遇,如此想来,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得太惨,太不甘心,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都重生了。

  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不瞑目吧?作为长子,有负父姆所托,只能眼睁睁看小山凄惨地死去,连个公道都无法讨回,路哥儿……

  还有件事叶君书一直很在意,路哥儿从头到尾都没说到自己如何,真的是只字不提。但是他想,背负着害死兄弟的罪恶感,路哥儿一定活得很辛苦,而且结局也不太好……

  叶君书想想就十分心疼,死去的人一了百了,活着的人最是痛苦,路哥儿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?

  他和路哥儿在同一个时间重生了,只是不知出了什么差错,他觉醒的是现代的记忆,路哥儿是前世的记忆。

  叶君书想到,怪不得原身留给他最大的执念,不是去考科举出人头地加官进爵,而是护好弟弟们,让他们平平安安长大。

  他原以为这样的愿望很容易达成,然而实际上却并不容易。

  他被这个小县城平静祥和的表象给蒙蔽了。他忘了,这是个尊卑分明的封建朝代,士农工商,阶层分明,平民百姓的命不值钱,奴仆的性命更不是命。

  仅仅一个冲撞贵人的罪名,就能把人活活打死,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。

  自古民不与官斗,贫不与富争。叶君书无比清晰地认识道,自己正处于社会的最底层。

  他无权无势,如何护得了弟弟们周全?

  叶君书看向路哥儿。

  他们的阿父阿姆,长得都不差,而他们兄弟几个,颇得遗传。他五官肖父,轮廓线融合了阿姆的柔和,属于俊逸型,小山则完完全全像阿父,长得比较粗犷,性格憨实。

  勤哥儿相对来说比较平凡,只隐约看得出有几分阿姆的影子,可能由于刚学说话那段时间对他关注不够,显得反应迟钝,有点傻傻呆呆的。

  双胞胎还小,暂且看不出什么,全身上下都是白白胖胖肉肉的,只是他们的底子不差,只要不长歪,颜值也差不到哪里去。

  而路哥儿,是他们兄弟里长得最好的,不仅融合了阿父阿姆的优点,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,将所有优点优化了好几分。

  路哥儿的五官很精致,组合起来总有种说不出的气质味道,粉雕玉琢的,带着点婴儿肥,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抱回家。

  等以后长大,颜值完胜现代无数小鲜肉。

  叶君书没到外面看过,不知其他地方的哥儿如何,但他知道,整个县城里,还没有哪家哥儿比他家路哥儿更出色的。

  如果路哥儿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,他根本没能力护住,就好比现在……

  “大哥,你把我交出去吧。”路哥儿知道大哥的烦恼,他也想了很多,思来想去,路哥儿做出一个相对来说最有利的决定。比起让哥哥们又受到伤害甚至死去,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受罪。

  叶君书已经将昨天的事和路哥儿说了下,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出个好的应对方法,无疑在为难人。

  路哥儿看大哥不时露出凝重的表情,就知道他还没想到办法,他想,牺牲他一人,让哥哥弟弟们平平安安的,他是愿意的。

  叶君书捏捏他柔嫩的小脸,“说什么傻话,大哥是这样的人吗?”卖掉弟弟苟且偷生?他还有脸活在这世上吗?

  但是要如何才能渡过这个难关?

  叶君书的脑中有什么想法一闪而过,但没来得及抓住。

  孩子们已经在屋里屋外玩闹,叶君书现在拘着他们不让出门了,有大哥在身边陪伴着,五娃六娃几个也不愿意出去,时不时要过来黏一下叶君书。

  叶君书看到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脸,沉重的心情微微放松点,他想守护的,就是这样的笑容。

  叶君书不敢想象,若是这些孩子落得上辈子那样的下场,他会不会发疯?

  实在不行,只能走下下策,跑路了。

  叶君书望着安静地坐在一边的路哥儿,就连侧脸看着都那么可爱,幸好没被毁掉。他辛辛苦苦养得白白嫩嫩的小白菜,绝对不能被畜生给糟蹋了……

  等等!

  叶君书突然灵光一闪,他猛地站起来,心绪一阵翻涌。

  怎么会没想到呢?!

  既然是路哥儿这张脸引来的灾难,那就毁去这张脸就好了!

  只是他想的那种毁去,不是早上路哥儿那般直接用刀划伤这种简单粗暴且会留疤的伤口。

  叶君书想起前两年他跟着李叔到森林深腹时,他曾不小心碰到过一种十分特别的草。